廣州市黃埔安全監察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廣東地區職業病危害預評價
一、評價范圍
原則上以擬建項目可行性研究報告中提出的建設內容為準,并包括擬建項目建設施工和設備安裝調試過程。對于改建、擴建建設項目和技術改造、技術引進項目,評價范圍還應包括建設單位的職業衛生管理基本情況以及設備設施的利舊內容。
對于可研階段施工方案尚未確定的情況,預評價報告可作說明后省去相關分析評價內容,僅需在補充措施建議中明確建設單位相關職責;待施工方案較終確定后,建設單位可委托具有相應資質的職業衛生服務機構補充相關預評價內容,并報安全監管部門備案。
二、評價方法
根據擬建項目的具體情況,一般采用類比法、檢查表分析法、職業病危害作業分級等方法進行綜合分析以及定性和定量評價,必要時可采用其他評價方法。
三、評價基本原則
1.貫徹落實預防為主、防治結合的方針。
2.遵循科學、公正、客觀、真實的原則。
3.遵循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