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東昌府區個人的商標轉到公司的流程
聊城東昌府區個人的商標轉到公司的流程是什么
商標轉讓流程:
商標轉讓流程適用《商標法》di四十二條。 di四十二條 轉讓注冊商標的,轉讓人和受讓人應當簽訂轉讓協議,并共同向商標局tcsq。受讓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轉讓注冊商標的,商標注冊人對其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對容易導致混淆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轉讓,商標局不予核準,書面通知申請人并說明理由。 轉讓注冊商標經核準后,予以公告。受讓人自公告之日起享有商標專用權。 di四十三條 商標注冊人可以通過簽訂商標使用許可合同,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許可人應當jiandu被許可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被許可人應當保證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質量。 經許可使用他人注冊商標的,必須在使用該注冊商標的商品上標明被許可人的名稱和商品產地。 許可他人使用其注冊商標的,許可人應當將其商標使用許可報商標局備案,由商標局公告。商標使用許可未經備案不得對抗善意di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