墓碑序文格式
序,又稱敘、敘文、敘言、序言、序文、引、引言、導言等,序在古代多放在書的后面,現在一般放在書的前面。而墓碑也有它的序,墓碑上面的序文就是后世記錄著逝者生平的文章,為了讓逝者的一些功績為后人所知,名曰:銘其功,彰其德,顯其志,揚其名,以期百世流芳。
碑文這種體裁有文,有銘,又有序。立題時,看包括哪些形式而定,或直題為某某碑,或題為某某碑銘,或題為碑并序、銘并序之類,沒有固定的格式,有的就不題碑銘等字,直書文章題目了。序文書寫正常內容如下:
(一)墓碑通常有抬頭、正文、落款三部分組成。
1.抬頭抬頭主要寫死者的生前職務、職業等,有的也可以省去不寫。
2.正文主要寫明立碑者對死者的稱謂及死者的姓名。如“先考王君××大人之墓”。
3.落款寫明立碑人的身份、姓名、立碑時間。
(二)墓志銘常常由標題,正文和落款三部分組成。
1.標題一般由死者名和文種名組成。如《柳子厚墓志銘》。
2.墓志銘正文內容一般由三個方面組成。一是要簡單介紹死者的主要生平經歷;二是要評價死者主要的成就業績及其社會價值;三是要寫出立碑的意義,同時對死者的不幸逝去表示哀悼之情。
3.落款注明立碑的單位名稱、撰文者姓名,同時署上成文日期。需指出的是,有的墓志銘立碑單位名稱或撰文者個人姓名已寫在標題下,所以落款只注明成文日期即可。
總而言之,墓碑序文序逝者的出身、職業、品行為人、對國家,對家庭,對子女有何突出作為等等。以表明墓主人對逝者先前所作所為給予懷念和尊重,生者對逝者的美好祝福都體現在墓碑序文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