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器FDA認證
對ⅰ類產品,企業向fda遞交相關資料后,fda只進行公告,并無相關證件發給企業;對ⅱ、ⅲ類器械,企業須遞交pmn或pma,fda在公告的同時,會給企業以正式的市場準入批準函件(clearance),即允許企業以自己的名義在美國醫療器械市場上直接銷售其產品。至于申請過程中是否到企業進行現場gmp考核,則由fda根據產品風險等級、管理要求和市場反饋等綜合因素決定。 綜合以上內容可知,絕大部分產品在進行企業注冊、產品列名和實施gmp,或再遞交510(k)申請后,即可獲得fda批準上市。 1.510(k)文件也即fda對pmn所需的文件,因其相應fd&c act第510章節,故通常稱510(k)文件。 2.實質相等性比較(se) 3.510(k)審查程序 在申請前必須明確產品是否被fda認作醫療器械、產品類別、管理要求,明確申請工作內容; 對申請上市的產品查閱有否美國強制標準,產品是否符合該標準(一般要求檢測機構的正式檢驗報告); 在準備510(k)申請文件前,需考慮是否真正需要遞交、何時遞交以及遞交哪一種性質的510(k)申請:常規510(k)、特殊510(k)、簡化510(k); 對申請過程中fda所提出的問題應及時給予書面的、及時的回答; 向fda遞交的所有資料紙張大小應采用letter size(21.5cm x 29.7cm); 所有遞交fda的資料企業需留有備份,因為fda在收到申請資料后即電子掃描登錄,同時銷毀申請資料,并不歸還企業。 對少部分產品,fda將對企業進行現場gmp考核,企業需參照美國gmp管理要求,并在fda現場審核時配備合適的、對gmp和企業有一定了解的翻譯人員; 告知fda的正式聯系人需對fda法規和工作程序有一定的了解,并能與fda直接交流,以方便及時反饋,企業可明確自己或委托咨詢機構負責與fda的日常溝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