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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君 膵臓をたべたい」翻譯時「膵臓」使用的是胰臟這種非主流說法,談不上誤譯,但似乎也不是很恰當。而 的問題不在這里,而在于如何理解「君 膵臓をたべたい」這句話。
日本人對這個題目做出了不少解讀,網上流傳的主要有兩種:
(1)從女主人公(山內櫻良)的角度看,同物同治,即吃了和患病部位相同的身體部位就能治好病。
(2)從男主人公(志賀春樹)的角度看,在女主死后,吃了女主的臟器,女主的靈魂就能在男主身上繼續生存。
但筆者感覺這些解讀都忽略了一個很重要的文化問題,那就是想把對方吃掉,在中日文化中的含義并不相同。
在日本,有把人物名字或形象印到甜點上的風俗,如果這個人很受歡迎的話,那么有他形象的甜點也會非常暢銷,就是說把這個人的形象吃到肚里,是表示很喜歡這個人。
但在中國恰恰相反,只有恨某個人的時候才會把某個人的形象吃進去,所謂“恨不能吃其肉喝其血”。
因此,筆者以為,日本的這部電影中想吃掉對方(某個身體部位)其實是表示喜歡對方的意思,但翻成中文后顯然就失去了這層含義。正因如此,對電影標題進行直譯顯然不妥,而應根據內容另起標題。
看過這部電影或著作的你,所心儀的標題是怎樣的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