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莞注冊公司 辦理營業執照 工商注冊 代辦東莞公司注冊-創業爸爸
對于企業家來說,公司就好比自己的孩子,想要讓公司健康茁壯的成長,就要給他充足的營養和精心的呵護。那么,公司注冊過程中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很多人不了解公司法的規定,選擇公司的時候過于盲目,導致公司資本、法定人數不足、特定項目的周期與公司經營矛盾等問題,影響公司的設立。
1.有限責任公司股東人數及身份要求;
“有限責任公司由五十個以下股東出資設立。”因此,設立有限責任公司的股東人數不得超過50人,超過 50人的,公司設立行為會被法院判定無 效,簽署的全部審理文件也隨之無效;設立公司的所有股東對公司設立無效所產生的債務或損害賠償責任承擔連帶責任。所以,首先要保證設立公司的股東人數不超過50人。
2.公司成立協議應該注意的問題;
公司設立協議是公司設立的基礎,一個完善的股東出資合同或設立公司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各個股東的姓名或名稱,
(2)身份證或工商登記信息;
(3)注冊公司的名稱、性質、注冊資金、地址;
(4)公司經營范圍、
(5)經營任務和經營方式;
(6)出資方式和出資期限;
(7)股東權利義務;
(8)轉讓出資或變更注冊資本的程序;
(9)組織管理機構;
(10)公司財務管理制度;
(11)利潤分配和虧損負擔;
(12)違約責任和爭議解決方式等。
3.公司注冊資本應注意的問題;
新公司法進一步放寬了出資的范圍,股東可以用貨幣出資,也可以用實物、知識產權、 土地使用權等可以用貨幣估價并可以依法轉讓的非貨幣財產作價出資;但是,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不得作為出資的財產除外。并且可以分期出資,但是需要注意的 是公司全體股東的出資額不得低于注冊資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冊資本低限額,其余部分由股東自公司成立之日起兩年內繳足。投資公司可以 放寬到五年內繳足。
4.慎重制定公司章程;
有限責任公司的章程由全體股東共同制定。公司章程與設立協議不同,雖然公司章程主要內容與股東出資合同或者 設立公司協議相同,但股東出資合同或者設立公司協議是針對全體股東的,效力范圍限于股東;公司章程是針對整個公司的,效力范圍及于公司全體人員及其行為, 并且要登記備案。所以,公司章程的內容涵蓋股東出資協議或設立公司協議,但又約定更多內容。公司章程是解決公司內部糾紛的正式依據。公司章程內容的不完善 或不明確不但容易產生糾紛,而且在糾紛產生時沒有具體依據從而不利于糾紛的解決。
5.章程中應明確法定代表人;
公司法定代表人依照公司章程的規定,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依法登記。公司法定代表人變更,應當辦理變更登記。 據此公司章程有了規定法定代表人的相對自由空間,公司法定代表人并不當然是公司董事長。但公司法定代表人的范圍也是有限的,只能由董事長、執行董事或者經理擔任,并且依據是公司章程。
6.設立一人有限公司應注意的問題;
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是指只有一個自然人股東或者一個法人股東的有限責任公司。一人有限責任公司應當在公司登記中注明自然人獨資或者法人獨資,并在公司營業執照中載明。公司法對一人有限公司的財務管理和財產獨立做出了非常嚴格的規定。
綜上所述,企業成立存在很多風險,只有合理規避這些風險,才能使公司的后續發展順利良好。